保險行業基礎研究 |
保險會計的概念與特點
是指將會計理論運用于保險公司的一門專業會計,它是以貨幣為計量單位,采用專門的方法,對保險公司經營過程及其結果進行反映和監督并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的一種管理活動。
保險會計是會計學的一個分支,是一種特殊的行業會計。
保險會計的特點
【1】保險產品的特殊性
保險公司向投保人出售的是一紙對投保人未來可能的損失予以賠償或給付的信用承諾。
保險商品是無形商品。
由于經營對象是保單,保險行業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本身屬于一種負債經營。
【2】保險業務的對象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風險普遍存在,經營范圍涉及放方面面,保險公司從某種程度上講就是“公眾公司”。
保險公司對經濟社會背負著巨額負債,承擔著對整個社會的保障責任,發揮著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3】保險經營活動具有不確定性和分散性
保險事故發生的不確定性和通過承保大量風險單位來分散風險是保險活動的本質
【4】保險成本發生與收入補償的順序與一般行業相反
一般制造業,成本發生在前,產品定價在后,利潤是售價與成本相抵的結果
保險行業正好相反,保險產品定價(保單售價)在前,成本發生在后
利潤核算 具有較強的預計性——特別是壽險業務 收入與支出之間有較強的時間差(滯后性)
【5】保險資金運動形態表現為貨幣資金的收付
大量現金流轉是保險業的一大特色
收:通過開展各種保險業務以收取保費的方式從各個方面吸收大量的貨幣資金
付:通過賠款和給付以及開支各項費用付出大量的貨幣資金
保險會計要素及其計量屬性
會計要素—資產
對于制造業,資產以經營性資產為主
由于保險產品是無形的信用承諾,故存貨較少
保費絕大多數用于投資方面(以銀行存款、各種債券和上市股票為主的有價證券、保單貸款等投資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較大)
會計要素—負債
保險業務實質 是對保險契約承擔的一種將來償付責任 ,因此負債業務較一般行業重要
占比最大的是各種責任準備金
非壽險業務:因保險期限跨越會計年度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從當年收入中扣抵,作負債列示,下年度轉回作為真正的保險費收入
壽險業務:均衡保費收費方式
風險成本變高
長期責任準備金,早期多收保費提存出來,逐步積累,以彌補后期少收的保費
會計要素—所有者權益
一般保險公司實行集團控股模式
“一級法人,分級管理,逐級核算”
所有者權益主要限于法人機構,基層公司表現為營運資本(上級撥入資金)。保險公司在提足各項責任準備金的基礎上,在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之前,要提取 一般風險準備金,用于特大自然災害發生的虧損等(其他行業沒有、 風險性要求、 需?顚S茫。
會計要素—收入
收入包括保險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主要來源:保費收入(性質介于負債和收入之間)
保費收入增加的同時也增加了保費負債,
即,保險公司向保戶收取的保費并不是真正的收入,有很大一部分要通過責任準備金的形式提存出來,將來隨時要向保戶支付,是對保戶的一項負債。收取保險費時保險服務尚未開始,此時為保險人的負債而非收入,承保后繼續提供服務,保險費開始由負債轉為收入。
會計要素—費用
保險成本以保險產品為歸集對象,而保險費用以會計期間為歸集對象。
預計成本體系&實際成本體系
預計成本體系建立在經驗數據的基礎上,以現在對將來的期望值作為計算基礎;實際成本體系是以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事故所支付的保險賠付為核算基礎,是檢驗保單定價是否合理的重要數據來源。
保單預計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形成了保險公司的利潤
會計計量屬性
歷史成本 重置成本 可變現凈值 現值 公允價值
保險合同的分類
TIPS: 原保險合同是指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對約定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保險賠償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協議。
保險合同的認定,關鍵在于,確定重大保險風險是否發生轉移
原保險合同根據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延長期內是否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可將原保險合同分為壽險原保險合同和非壽險原保險合同。
保單存在現金價值(解約退還金、退保價值、即不可喪失價值),原保險合同存在延長期
非壽險原保險合同的核算
核算特點
【1】保費收入在簽訂保單時確認
【2】只發生手續支出費
【3】不涉及保護質押貸款核算(期限一般在一年或一年以內,不具有儲蓄性質和現金價值)
【4】責任準備金的提存基礎與壽險原保險合同業務不同(壽險原保險合同需要精算)
保費收入的核算
非壽險原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一般較短(通常為一年或短于一年),保費通常是一次性收取。
即使分期收取保費,通常收回可能性較大,按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總額收取保費收入。
已賺保費=上年度轉回的未賺保費+本年度入賬保費-本年度未賺保費
保費收入
概 念:保險公司為履行原保險合同規定的義務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對價收入。
確 認:確認條件
確認時間:簽單日與承擔保險責任日一致時,于簽單時確認保費收入;否則,于承擔保險責任時確認保費收入。
計量:保費收入金額根據原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總額確定。
賬務處理
(1)保險合同生效,直接繳納保費:借:應收保費 貸:保費收入
(2)保險合同設立,投保人在交費期限內交費:借:銀行存款貸:保費收入
(3)分期繳費 借:應收保費、銀行存款 貸:保費收入
(4)預收保費 保費收入實現時 借:預收保費 貸:保費收入 保費準備金的核算
非壽險原保險合同的保險期間一般較短(通常為一年或短于一年),保費通常是一次性收取。
即使分期收取保費,通常收回可能性較大,按保險合同約定的保費總額收取保費收入。
已賺保費=上年度轉回的未賺保費+本年度入賬保費-本年度未賺保費
保費準備金的核算
原保險合同準備金
非壽險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在各年度內的分攤是假設風險責任在保險期限內均勻分布,與時間成正比,采用分數計提比例法。
未決賠款準備金
根據過去的統計資料、理賠經驗或對未來的趨勢進行預計,依照個案法或由統計模型估算得出。
壽險
壽險責任準備金
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需要專門的精算師進行精算。
保費準備金的核算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核算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負債類科目,用來核算保險公司按規定提取的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損益類科目,用來核算保險公司提取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再保險合同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賬務處理:
1、 每日提取時
借: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貸: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2、資產負債表日,重新精算調整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借: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貸: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3、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核算
“未決賠款準備金”科目:負債類科目,指保險人為非壽險保險事故已發生尚未結案的賠償提取的準備金,包括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償準備金、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償準備金和理賠費用準備金 ;
“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科目:損益類科目,用來核算保險公司提取非壽險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再保險合同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未決賠款準備金 賬務處理:
1、每次提取時:
借: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貸:未決賠款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2、每年年度進行未決賠款準備金充足性測試:若未決賠款準備金余額小于年度末再精算需要提取的余額,則補提;若未決賠款準備金余額大于年度末再精算需要提取的余額,則不沖減。
3、若發生的事故實際賠付費用小于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則沖減多提的未決賠款準備金:
借:未決賠款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貸: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財產基本險
損益類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和再保險合同賠付款項。企業(保險)可以單獨設置“賠款支出”、“滿期給付”、“年金給付”、“死傷醫療給付”、“分保賠付支出”等科目。也可按保險合同和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預付賠付款
資產類科目,核算保險公司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后取得的損余物資成本。
應收代位追償款
資產類科目,核算保險公司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后確認的代位追償款。是對賠款支出的一種抵減。
賠款支出的賬務處理:
1、當時結案的賠款支出:
借:賠付支出—直接賠款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預付賠付款:
(1)借:預付賠付款-X險種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2)借:賠付支出—直接賠款
貸:預付賠付款-X險種
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3、理賠勘查支出:
借:賠付支出—直接理賠費用—財產基本險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應收代為追償款是指保險人承擔賠付保險責任后,依法向第三者責任人索賠不屬于其免責范圍所造成的損失而應當取得的賠款
借:應收代位追償款
貸:賠付支出-X險種核算特點
【1】會計核算依靠保險精算
滿期給付
損益類科目,核算保險公司因人壽保險業務的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公司按保險合同約定支付給被保險人的滿期保險金。
滿期給付的核算
1、被保險人生存至期滿,按保險條款規定支付保險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滿期給付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2、在滿期給付時,如有貸款本息未還清者,應將其未還清的貸款本息從應支付的保險金中扣除。會計分錄為:
借:滿期給付(應給付金額)
貸:保戶質押貸款 (未收到的保戶質押貸款本金)
利息收入 (欠息金額)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實際支付金額)
3、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寬限期內發生滿期給付時,會計分錄為:
借:滿期給付(應給付金額)
貸:保費收入(投保人未繳保費金額)
利息收入 (欠息金額)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實際支付金額)
4、期末,將“滿期給付”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時,會計分錄為:
借:本年利潤 貸:滿期給付
死傷醫療給付和年金給付核算的具體賬務處理基本同滿期給付。此處略。
解約金,又稱解約返還金,指投保人在保險期間內,中途解除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就其所提存的保單準備金應付的金額。 解約金的金額等于保單準備金減除解約費用后的余額。
“撤單”— 猶豫期退保
投保人收到保單后10天為猶豫期。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返還給投保人的金額,沖減當期保費收入。
1、壽險責任準備金的計提
保險人在確認壽險保費收入的當期,應按保險精算確定的壽險責任準備金,做會計分錄:
借: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
貸:壽險責任準備金
2、壽險責任準備金充足性測試
保險人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壽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保險人按照保險精算重新計算確定的壽險責任準備金金額超過充足性測試日已提取的壽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應當按照其差額補提壽險責任準備金;若小于則不調整壽險責任準備金。
3、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沖減
原保險合同保險人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應按沖減的相應壽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做會計分錄:
借:壽險責任準備金
貸: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
4、壽險責任準備金的轉銷
壽險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險人應將相關壽險責任準備金余額予以轉銷。會計分錄為:
借:壽險責任準備金
貸: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
5、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的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
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概念 保險人為尚未終止的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提取的準備金。
確認計量 保險人應當在確認壽險保費收入當期,按照保險精算確定的金額,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并確認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負債。
1、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計提
保險人在確認壽險保費收入的當期,應按保險精算確定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做會計分錄:
借: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貸: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2、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充足性測試
保險人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保險人按照保險精算重新計算確定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金額超過充足性測試日已提取的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
應當按照其差額補提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若小于則不調整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3、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沖減
原保險合同保險人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的當期,應按沖減的相應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做會計分錄:
借: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貸: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4、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轉銷
壽險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險人應將相關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予以轉銷。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貸: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5、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再保險,又稱分保,是指一個保險人(再保險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費給另一個保險人(再保險接受人),再保險接受人對再保險分出人由原保險合同所引起的賠付成本及其他相關費用進行補償的保險業務。
在再保險業務中,分出保險業務的保險人稱為原保險人或再保險分出人,亦即為再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接受分保業務的保險人稱為再保險人或再保險接受人(分入人)。
分保賬單是再保險業務核算的專用憑證。
分出保費 攤回分保費用 攤回賠付支出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 損益類(收入)科目,核算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再保險分出人也可單獨設置“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攤回壽險責任準備金”、“攤回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核算。
損益類(收入)科目,核算再保險分出人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應由其承擔的賠付成本。再保險分出人也可單獨設置“攤回賠款支出”、“攤回年金給付”、“攤回滿期給付”、“攤回死傷醫療給付”等科目進行核算。分出業務的賬務處理
分出保費的核算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核算
攤回分保費用的核算
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核算
攤回賠付支出的核算
存入分保保證金的核算
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核算
結算分保賬款的核算
期末,結平損益類科目的核算
1. 分出保費的核算
(1)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出保費,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
借:分出保費
貸:應付分保賬款
(2)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應按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分出保費,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
借:分出保費
貸:應付分保賬款
調整分出保費時,如分出保費調整增加,則:
借:分出保費
貸:應付分保賬款
如分出保費調整減少,則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核算
(1)原保險合同為非壽險原保險合同的,再保險分出人在確認原保費收入的當期,還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認相關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資產,并沖減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貸: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資產負債表日,再保險分出人在調整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時,應相應調整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即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調整金額,做會計分錄:
借: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貸: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3.攤回分保費用的核算
(1)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分保費用
(2)再保險分出人應當根據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的純益手續費時,將該項純益手續費作為攤回分保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分保費用
4.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核算
(1)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提取原保險合同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的當期,按照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相應準備金,確認為相應的應收分保準備金資產。
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
貸:攤回未決賠款準備金
攤回壽險責任準備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
貸:攤回壽險責任準備金
攤回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貸:攤回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5.攤回賠付支出的核算
(1)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確認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賠付支出
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質、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應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確定攤回賠付成本的調整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攤回賠付成本調整增加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分保賬款
貸:攤回賠付支出
攤回賠付成本調整減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6.存入分保保證金的核算
再保險分出人應當在發出分保業務賬單時,將賬單標明的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確認為存入分保保證金。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分保賬款
貸:存入保證金
同時,按照賬單標明的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轉銷相關存入分保保證金。會計分錄為:
借:存入保證金
貸:應付分保賬款
再保險分出人根據相關再保險合同的約定,按期計算存入分保保證金利息,計入當期損益。會計分錄為:
借:利息支出
貸:應付分保賬款
損益類科目,核算再保險接受人向再保險分出人支付的應由其承擔的各項費用。其借方登記再保險接受人按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分保費用金額、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對分保費用調整增加的金額、
以及按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費金額,貸方登記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對分保費用調整減少的金額。
存出保證金貸: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
(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提取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4.分保賠付支出的核算